點評政府招標“被中傷” 官員怎么坐得???
中標之后稱“感謝局長、人民幣”,這分明是自曝或舉報招投標黑幕、行賄受賄的一種戲言手法,誰都看得出來。而如果招投標過程不存在“局長、人民幣”的問題,那就是爆料者誹謗、誣陷,被誣陷的“局長”怎么能坐得???“招標過程都是按正常流程走的,不存在違規(guī)行為。”我們希望這是真的,但這種官話解釋畢竟蒼白而無力,只有爆料者承認自己誹謗,才可能還“局長”和中標單位的清白。而要爆料者承認誹謗,只能通過公安機關或司法訴訟途徑追究爆料者的法律責任——讓他拿出“感謝局長、人民幣”的證據(jù)來。而如果被誣陷的官員、中標單位是清白的,就應該敢和報料人通過法律較量。否則,寧愿蒙受不白之名,也能忍得住,甚至以“無權干涉”自欺欺人,豈不是自證不清白?
汝州市官方、某些官員受到中傷,自己可以假裝沒發(fā)生任何事、“無權干涉”,但上級紀檢部門總不能在一旁“打醬油”吧?“感謝局長、人民幣”的微博,紀檢部門或許“看不見”,但這一事件現(xiàn)在已成熱點新聞,輿論也已發(fā)酵了,上面不會看不見的。那么,紀檢及相關部門不會因為“尚未收到舉報”,就對這一中標之后“感謝局長、人民幣”的爆料無動于衷吧?王岐山指出,有的人辦案不行,“抹案子”卻很有辦法。而事實上,腐敗形勢所以發(fā)展到今天這么嚴峻,很大一個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反腐機構的不作為,甚至反作為,善于“抹案子”。汝州市委機關事務管理局方面稱,招標公示期內尚未收到任何異議和質疑。然而,“感謝局長、人民幣”的爆料何止是異議和質疑?難道只有所謂“通過正常途徑”的“格式舉報”才算數(shù),否則即便掛在眼皮底下,也當作看不見?
“中標企業(yè)發(fā)微薄炫耀中標”事件將如何結局,相關部門是否介入調查,檢驗著當?shù)氐姆锤藨B(tài)與政治生態(tà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