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星期三)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說明。
張德江:推進民生領域立法。堅持以民為本、立法為民是做好新形勢下立法工作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霧霾頻發(fā)、污染嚴重等大氣環(huán)境問題,常委會在持續(xù)加強監(jiān)督工作的同時積極推進相關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對大氣污染防治法作出全面修訂。
這次修訂,從強化政府、企業(yè)、社會防治責任,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標準、污染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制度,加大燃煤、工業(yè)、機動車船、揚塵、農(nóng)業(yè)等領域污染防治力度,健全重點區(qū)域聯(lián)防聯(lián)控、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等方面,對這部法律作了重要修改完善,條文由原來的66條增加至129條,使法律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可執(zhí)行性明顯增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