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階梯電價簡介
為促進資源節(jié)約型和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引導居民合理用電、節(jié)約用電,我國開始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階梯電價是階梯式遞增電價或階梯式累進電價的簡稱,是指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干個階梯分段或分檔次定價計算費用。
二、階梯電價實施范圍
國家電網(wǎng)供電范圍內(nèi)的“一戶一表”城鄉(xiāng)居民用電戶。
“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chǎn)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chǎn)證明的,以供電企業(yè)為居民安裝的電表為單位。
三、階梯電價結算周期
以年用電量為計費周期,即以年度各抄表周期累計滿12個月的用電量作為計算階梯電價分檔電量標準,電費采取按抄表周期預結算、年度清算方式。年度用電量未達到階梯電價分檔電量標準的跨年不結轉。
四、居民階梯電價電費的計算
將居民月用電量按照滿足基本用電需求、正常合理用電需求和較高生活質(zhì)量用電需求劃分為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
總用電量=第一檔用電量+第二檔用電量+第三檔用電量
第一檔電費=第一檔用電量*第一檔電價
第二檔電費=第二檔用電量*第二檔電價
第三檔電費=第三檔用電量*第三檔電價
總電費=第一檔電費+第二檔電費+第三檔電費
五、現(xiàn)行標準
居民階梯電價:一檔:月用電量在180千瓦時及以內(nèi);二檔:月用電量在181-280千瓦時,每千瓦時提高0.05元;三檔:月用電量在281千瓦時及以上,每千瓦時提高0.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