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至縉云公路義烏城西至佛堂段工程(疏港快速路)交、竣工檢測服務招標已于2015年5月6日公開開標和評標,現(xiàn)將評標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日;如對評標結果的真實性和公正性有異議,請根據(jù)國家七部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投訴。
監(jiān)督部門:義烏市交通運輸局
地 址:義烏市北苑路180號
電 話:0579-85562205
郵 編:322000
監(jiān)督部門:義烏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
地 址:義烏市望道路300號義烏市行政服務中心五樓
電 話:0579-89915065
郵 編:322000
義烏市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1日
評標結果
| 推薦中標人名稱 | 投標讓利率 | 中標價(元) | 服務期 | 投標人得分 | |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西安長大公路工程檢測中心 | 28.50% | 1196804.90 | 合同簽訂至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 100 |
廢標情況
| 投標人名稱 | 廢標情形 | 廢標依據(jù) |
| 湖南省交通建設質量監(jiān)督試驗檢測中心 | 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的項目負責人相關證書單位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不一致 | 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第4.7.1款規(guī)定,作無效標處理 |
| 山東高速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的項目負責人相關證書單位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不一致 | 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第4.7.1款規(guī)定,作無效標處理 |
投標人投標不良行為記錄表
項目名稱:臨安至縉云公路義烏城西至佛堂段工程(疏港快速路)交、竣工檢測服務
開評標時間:2015年5月6日
| 招標人名稱:義烏市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 投標行為 | 具體行為表現(xiàn) | 標段及投標人名稱 | 備注 | |
| 是否積極配合招標人要求 | 同一次招標中同一投標人在同一標段多次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 | 無 | ||
| 無故不參加現(xiàn)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 無 | |||
| 同一投標人同時遞交了2份及以上資格預審文件或投標文件 | 無 | |||
| 不按時反饋補遺書確認函 | 無 | |||
| 無故未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 | 無 | |||
| 招標人認定的其它情況 | 無 | |||
| 是否無故放棄投標 | 無 | |||
| 投標文件中虛報、瞞報、提供虛假資料被評標委員會認定為廢標的 | 無 | |||
| 其他情況 | 虛假舉報投訴、經查不實的 | 無 | ||
| 無正當理由拖延合同簽訂的 | 無 | |||
| 招標人認定的其他情況 | 無 | |||
| 經投訴舉報等被查實投標文件中虛報、瞞報、提供虛假資料,或存在串通投標等不良行為 | 無 | |||
| 投標人提供的《主要業(yè)績信息一覽表》與浙江交通網公開的內容不一致的情形的 | 無 | |||
注:1、備注欄主要填寫投標人有以上行為時的理由,需提供書面的佐證材料。
2、招標人應按《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第七十條的要求,對有關投標不良行為與評標結果一并公示。投標人對投標不良行為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向招標人提出異議事項。招標人應當及時做好投標不良行為的異議處理工作,并將處理結果報有關招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備案。
填報人:王金木 審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