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房承包協(xié)議
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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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鍋爐房承包人
甲乙雙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將洗浴科熱水鍋爐的日常運行管理和鍋爐工的聘用管理交于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協(xié)議。
一、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為: 年。
期滿后雙方要求續(xù)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權。
二、 雙方合作的目的:主要是通過勞務合作優(yōu)勢互補的形式創(chuàng)造為
浴客提高更好的服務,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保證浴客無意見且各項設備無人為操作有誤
而損壞(正常使用下?lián)p壞除外)的情況下,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費
用:2000元(大寫:貳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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